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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第四提级巡察组向临漳县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临漳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2-08-26 10:39:53 阅读量:838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2022年8月25日,十届市委第一轮提级巡察第三、第四提级巡察组分别向我县县委办、教育体育局、医疗保障局、政府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6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提级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被巡察单位分管县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各单位巡察反馈会议。

巡察反馈会上,市委提级巡察组组长王明球、孙志峰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分管县领导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听取提级巡察组情况通报时的会议精神及整改工作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市委第三、第四提级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个别谈话,广泛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阅大量文件资料,实地调研和明察暗访,体现了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督促被巡察单位全面认领、照单全收,推动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整改落实的行动自觉。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巡视整改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但当、务实诚恳的工作态度,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严格规范程序,推动整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派员参加巡察整改全过程,盯住“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推动提升整改成效。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要严明纪律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被巡察党组织承担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情况报告。县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巡察办审核合格后,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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